10月21日,赤峰热电厂与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签署《巴林右旗人民政府与赤峰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框架协议书》,该公司总经理与巴林右旗常务副旗长杨猛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进行会谈。
该公司简要介绍了赤峰热电厂的基本情况,并表示,该公司隶属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公司,发展理念先进,人才技术成熟,与巴林右旗合作基础优良,此次协议的签署必将掀开双方今后深度合作的帷幕。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助力地方能源产业和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杨猛代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对赤峰热电厂来巴林右旗投资发展表示感谢。他表示,巴林右旗具有良好资源和营商环境,希望双方强强联手进一步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精诚合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开创新的发展前景,共同推动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框架协议的成功签订,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公司以及巴林右旗政府与赤峰热电厂开展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是助力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标志着赤峰热电厂转型发展战略又迈出了崭新的一步。
下一步,该公司将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在区域内其他旗县区查勘土地资源,力争多点突破,拓宽发展渠道,全力拓增新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