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福莱特玻璃发布公告公布,于2020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莱特玻璃于2020年6月12日公布,董事会已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股东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別股东大会上批准。董事会将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別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每股面值为0.25元(人民币.下同),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本公司A股总股本为15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A股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5亿万股,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档为准。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內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发稿日期,福莱特玻璃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上涨,累计涨幅为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