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尚义风光直流微网耦合电解制-储-输氢系统集成与示范项目制氢站、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尚义风光直流微网耦合电解制-储-输氢系统集成与示范项目制氢站、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67,招标人为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制氢站和2MW光伏及接入到制氢站的直流线路全部土建、安装及其辅助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具体工程内容:
1主体工程项目:1) 制氢站围墙(含围墙和护坡)以内的所有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包括所有设备安装、配合调试、配合试验、验收等)、环水保工程。2)光伏场区(含围栏和护坡)以内的所有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包括所有设备安装、配合调试、配合试验、验收等)、环水保工程。3)光伏场区接入制氢站的直流线路的所有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包括所有设备安装、配合调试、配合试验、配合验收等)、环水保工程。4) 制氢站、光伏场区的场内外道路及环水保工程。5) 制氢站与10kV送电线路的分界为制氢站10kV架空出线围墙外第一根杆塔处(不包括杆塔)。6) 制氢站与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的分界为制氢站35kV开关柜电缆接线端子,但制氢站内电缆敷设本标段负责指导和配合。7) 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包括招标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8)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变电站内所有永久土建项目混凝土或墙体内的埋件及埋管的材料、制作和安装均由投标人负责。9)承担验收会议全部事宜(包括所有质量监督检查、国网省地调验收、消防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环评检查、档案验收等)。
2本合同内投标人自行承担的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2)混凝土拌合系统;(3)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企业;(4)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和水保设施;(5)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3招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以下工程将由招标人承担或委托其它投标人承担,这些项目与本合同工程有关或平行施工。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本标平面布置图中范围内的施工用地;(2)制氢站生产及生活水源;(2)征地及伐木工作;
(3)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提供施工测量控制网;(4)招标人单独采购的机电设备、材料。(5)光伏、制氢生产涉及的主要设备的试验和调试,投标人负责配合进行试验和调试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9月20日开工,2021年8月10日项目投产试运行,2021年12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 GC1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须至少具有2项国内产氢量不低于100Nm3/h的制氢站施工工程业绩(须包含土建及安装工作)或具有最少1项单机容量不低于300MW火电厂的制氢站建设工程业绩(须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
(7)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五年至少从事过1 项制氢站(包含火电厂制氢站)工程施工类的现场管理业绩(担任项目经理)(请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担任项目经理的相关相关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21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项目联系人:秦博(010-57336341)、张晓晟(010-57339767)、解菲(010-5733728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军
电话:150313205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秦博
电 话:010-57336341
传 真:
电子邮箱:20013676@shenhua.cc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