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团队组织研究了中国企业海外光伏项目融资案例,并提出如下建议:
01晶科—法国电力阿联酋太阳能光伏项目
(一)基本情况
日前,阿联酋政府媒体办公室宣布,在2020年7月份启动的1.5GW太阳能项目招标中,阿联酋水利电力公司(EWEC)获得了全球最低的太阳能价格。据了解,中标者是法国电力EDF和晶科电力组成的财团。财团表示愿意接受以0.013533美元/千瓦时的价格支付在Al Dhafra发电的费用,这一中标价格比法国道达尔和日本丸红于1月下旬在卡塔尔800MW招标中报出的0.0156美元/千瓦时还低约0.0021美元。根据协议,获胜者将拥有40%的股份,并获得一份为期30年的PPA合同,其中包括建设、采购及运营和维护职责,其余股份由阿布扎比电力公司和其他未披露的政府实体持有。项目融资由8家全球知名银行组成的银团共同提供,包括欧洲、日本及当地银行,提供了极有竞争力的融资条件。
(二)融资分析
1、竞标的竞争力:低电价,0.013533美元/千瓦时;
2、先进“制造+投资+运营”模式:晶科提供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法国电力提供有竞争力的运营团队及国际财团的低利率;
3、国际金融对晶科—法国电力财团的“投资+运营”模式的认可;
4、较低电价匹配30年期较长期限的PPA;
5、PPA的保障性电力消纳;
6、中间交易成本的降低;
7、2012~2020年,光伏产业链综合成本的持续降低。
02阿特斯巴西光伏电站
(一)主要情况
霹雳波一期(Pirapora I)电站位于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Minas Gerais),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拥有该项目20%的股权。2016年10月,阿特斯将霹雳波一期(Pirapora I)电站项目80%的股权出售给法国电力集团新能源公司(EDF Energies Nouvelles)在巴西当地的子公司—法国电力集团新能源巴西子公司(EDF Endo Brasil)。霹雳波一期(Pirapora I)电站在2015年巴西第二轮可再生能源竞标中获得了为期20年的PPA,于2017年第三季度投入商业运营。2017年8月8日,阿特斯和法国电力集团新能源公司(EDF Energies Nouvelles)共同宣布,公司位于巴西的191.5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霹雳波一期(Pirapora I)获得巴西开发银行(Brazilian Development Bank,简称BNDES)1.6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92亿元)项目融资,为期18年的融资协议。阿特斯位于巴西圣保罗州的组件工厂年产能近400MW,主要支持阿特斯在巴西市场的电站业务发展,同时可以满足巴西开发银行(BNDES)的当地成分要求。巴西开发银行是拉美最大的政策性银行,也是巴西唯一能够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优惠,但条件苛刻、审批期限长,较难获得。2018年1月9日,阿特斯与法国电力集团可再生能源公司(EDF Energies Nouvelles)下属子公司Photowatt及ECM Greentech公司合作,三方强强联手,在法国组建新合资公司。按照三方协议计划,法国电力集团可再生能源公司(EDF Energies Nouvelles)下属子公司Photowatt将获得新公司60%的股权,阿特斯将获得新公司30%的股权,ECM Greentech将获得10%的股权。新合资公司将聚焦全球前沿晶硅设备和工艺技术,结合创新的低碳技术生产高效硅锭和硅片。
(二)融资分析
1、阿特斯在巴西的本地化制造,满足了当地项目的本地化要求;
2、阿特斯与法国电力的合作将光伏企业阿特斯的制造优势与法国电力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的一体化优势良好地结合起来;
3、阿特斯保障了供应链,并争取到了中葡基金的参股投资,法国电力入股提高了光伏项目的信用;
4、当地电站投资的良好信用安排,获得了巴西当地金融机构巴西开发银行的认可;
5、巴西当地银行的入股又为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增信条件,为国际银团贷款提供了条件。
03晶科阿联酋太阳能光伏项目
(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晶科能源与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和阿布扎比水电公司签订了在阿联酋阿布扎比Sweihan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协议,三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造约1177MW光伏电站。2017年5月24日,晶科能源宣布,阿布扎比水电局、晶科能源和日本丸红的合资公司Sweihan Solar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Sweihan”)以及由多家国际和当地银行组成的财团签署了关于阿布扎比Sweihan光伏独立发电项目的债权和股权融资协议。根据这些协议,Sweihan项目完成了8.7亿美元的融资。该光伏项目容量为1177MW(DC),已经与阿布扎比水电局签署了25年的PPA,于2019年4月开始商业运营。
(二)融资分析
1、低电价、高质量的电站联合开发模式,争取中标机会;
2、中国、日本及中东财团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将中国的制造优势、日本的低成本资金优势及中东财团的本地化优势结合起来;
3、充分利用中东光照3000小时的良好条件,加之阿联酋光伏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消纳不存在问题;
4、中东财团资本实力强大,单体项目超过1GW,有效地摊薄了项目的综合成本;
5、中东国家相对规范的行业管理、项目运作中较低的土地成本;
6、国际银团的低利率资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