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中原设计-河南油田水电厂-光伏发电系统所需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901-2599-9179-B1
2.项目内容:中原设计-河南油田水电厂-光伏发电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0月10日、河南油田水电厂厂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需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制造商开具的销售授权证明原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备查。买方不要求投标商提供的上述销售授权是唯一授权。 2.投标商必须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投标商必须完全响应或者正偏差响应招标文件随附的技术文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4.投标商必须确保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5日内将物资运至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备不少于2项(包括2项)此次招标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供货业绩的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对于该销售合同投标商已完成供货及安装,但是因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业主尚未完成合同总额的支付,因此发票金额同合同总额不符的情况,投标商需在标书中提供该发票金额同销售合同额不符的情况说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0日8:00时至2020年8月17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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