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风电项目11个111.45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76个764.246万千瓦。
鉴于申报的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超过2020年湖北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经研究,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风电50万千瓦、光伏发电350万千瓦)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全部用于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统计,此次2020年湖北省76个、装机量7642.46MW的平价光伏项目中,特变电工规模最大,为850MW,其次是华能,600MW;
民企也成为此次大赢家,其中阳光电源570MW,通威、东方日升各250MW,天合200MW,晶科电力以及正泰分别为170MW、150MW。
在“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中,明确:
农(林)光互补项目桩基间行间距不得低于6米,光伏组件最低点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米,以满足耕地耕种要求。
渔光互补项目采用支架式的桩基间行间距不得低于6米,光伏组件最低点不得低于最高水位的0.6米;
采用漂浮式的阵列间距(前一阵列光伏组件后端与后一阵列光伏组件前段的距离)不得低于3米,以满足养殖要求。
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开工标志为光伏场区桩基开始施工);
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项目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项目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优先支持“风光互补、参与市场化交易、位于贫困地区的光伏+”项目。对拟介入同一变电站,或同一消纳台区的多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选取风光互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项目。
支持利用现有升压站和送出工程建设的续建项目,提高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和现有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同时,该方案还特别指出,对有倒卖项目行为的企业,取消参与竞争配置资格或配置的年度规模;对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时限开展建设的项目,取消2020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且项目不得并网运行,待项目在今后的年度规模配置中获得建设规模且按要求实施后,方能并网运行。同时将主要投资方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合惩罚,且该主要投资方3年内不得在湖北省申报新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
原文如下: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并会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接入和消纳条件等进行了审查,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风电项目11个111.45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76个764.246万千瓦。
鉴于申报的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超过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按照《通知》关于积极支持、优先推进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经研究,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风电50万千瓦、光伏发电350万千瓦)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全部用于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现将《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以及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项目名单印发,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做好竞争配置相关工作,并按时将相关资料以书面文件报送我局。项目比选结束后,项目竞争配置资料汇编省能源局留存1份,多余资料请各企业于评分排序公示结束后3天内到省能源局领回,逾期省能源局不再留存。
联系人:新能源处 肖光武,电话:027-87894027
附件:
1.《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2.《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3.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风电项目名单
4.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