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杨营镇共利用闲散土地150余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4.2兆瓦,于2017年开始已全部并网发电。目前已实现每年光伏效益270万元以上,全部计入村集体经济收入。这不论对于群众还是村集体,无疑都是一件大好事。但如何利用好这笔资金,为广大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发挥更好的作用,也成了群众关心的一件大事。按照以前的方式平均分配,一分了之,往往在群众中造成“表现好坏都一样,干与不干都一样”的养懒汉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和上进心,与“志智双扶”的帮扶原则背道而驰。
今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要求,决定对光伏电站的收入进行差异化分配,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归集体所有,用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电站收益主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到户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收益分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收益分配办法上做到与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与志智双扶“三个一”工作结合,与产业、就业相结合,与乡风文明相结合,与不良行为惩戒相结合。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做到收益分配与贫困群众的表现、品行相挂钩,以达到培养良好的村风、民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目的,更好地促进了“志智双扶”工作的健康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