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据公告显示,现对右玉县旺顺3万千瓦光伏电站、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阴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工作。原文如下:
山阴、右玉县能源局:为做好我市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验收评估工作,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0〕167号)精神,请属地县能源局严格按照《山西省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右玉县旺顺3万千瓦光伏电站、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阴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内容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验收评估至少应包括:(一)建设质量。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二)建设资金。建设资金须符合《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三)运行维护。电站发电效率、衰减率等运行指标须满足光伏工程国家标准。(四)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须满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2017〕61号)等相关规定。(五)群众满意度。光伏扶贫项目的帮扶对象对扶贫效果的满意程度等内容。
二、验收评估方式
由各相关县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委托具有一定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按照《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验收评估,并出具正式验收评估报告,市能源局将指导督查评估工作。
三、其它要求
(一)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光伏扶贫的重要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联合属地扶贫主管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能源局联合属地扶贫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制定验收评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验收评估内容认真逐项开展工作。(三)请山阴、右玉县能源局将验收评估工作情况报告于5月20日前报送市能源局,市能源局综合复核评估后上报省能源局。
联 系 人: 刘煜
邮 箱: sznyjdlk@163.com
附件:
山西省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
朔州市拟开展验收评估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情况表
朔州市能源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