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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日期:2019-12-24    来源:光伏资讯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9
12/2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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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项目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 光伏动态

   光伏项目占地面积大,对于平价上网项目,一旦征收“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项目的收益将大幅降低,可能收益就无法达到预期。因此,项目的用地属性越来越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
  项目使用什么类型的土地会被征收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本文为光伏项目一线开发人员的经验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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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征收的定义
  首先,看下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定义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条例)第二条规定: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耕地条例)第三条规定: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这两个暂行条例其实已经说明了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的范围界限。
  2
  不同类型项目征收情况
  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划,国土部门把土地分为三类性质,分别是一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一般而言,占用土地的光伏电站一般有以下几种建设模式:纯地面电站、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林光或牧光互补光伏电站。
  1)纯地面电站
  根据国能新能406号文件精神,投资方一般是在荒山、荒坡,滩涂,盐碱地等地类选择建设的,按照国土划分属于未利用地,不在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内;至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就要看选址是否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里面了,如果项目是落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按照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避免不了需要交纳的,但是项目要是在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则不在条例规定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里面,原则上不需要缴纳。
  2)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顾名思义,农光互补项目一般都是选择的一般农用地的地类性质建设的(此类型项目尤其要避免基本农田,这是红线不能碰),耕地占用税是避免不了的。至于土地使用税,由于该类项目的特殊性(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根据土地条例第六条规定里面的第五小条解释,“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在土地使用税的免缴范围里,所以我们不用考虑项目选址是不是坐落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界限里面,但是,一定要做真农业哦,不能打擦边球为了获取土地搞假农业。
  3)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此类项目大多都是利用坑塘水面、河流水面和湖泊水面等选址建设,如果是利用坑塘水面建设,按照国土性质划分,也属于一般农用地范畴,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但是该类项目同样适用于土地条例免收土地使用税范畴,也不用考虑选址坐落位置是否在土地条例征收范围边界内,原则上也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4)牧光互补地面电站
  此类项目在内蒙和东北和西北较多,这些地区一般的土地管理部门区别于内地中东部地区的国土局和林业局,还有一个特殊的土地管理部门-------草原畜牧局。
  前期选址的时候,国土可能显示为未利用地,林业显示非林地,但是到了畜牧局就会被告知是天然牧草地,按照国土性质划分,天然牧草地也属于一般农用地范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般以畜牧局定义的为标准,此类项目在涉及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一般不适用土地条例规定的免收范围,就要看项目选址是否坐落与土地条例征收规定界限里了,等同于未利用地下的纯地面光伏电站,如果项目是落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按照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避免不了需要交纳的,但是项目要是在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则不在条例规定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里面,原则上不需要缴纳。至于耕地占用税,在此类项目中就会换成另外一个名称--------草场补偿费来征收,嘻嘻。
  5)林光互补项目
  这估计也是大家遇到的最多的项目类型了,该项目基本都是利用荒山、荒坡依山而建,土地租赁价格明显低于一般农用地的租赁价格,但是由于国土局和林业局的数据衔接不及时及部门间的特殊性,明明在国土二调里显示的是未利用地,到了林业局一查,就是林地了,傻眼了吧,嘿嘿,不过不要紧,遇到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现在好多看上去毛都没有的荒山林业局非要说是什么宜林地或者灌木林地,这是地方之前退耕还林拿国家林业补贴导致的,就像孙悟空踢翻了老君的八卦炉,烧的满山都是宜林地或者灌木林地,唉,该类项目在涉及土地使用税的时候,也和未利用地性质的纯地面电站一样,就要看你选址坐落的位置了,此处就不再特殊说明,至于耕地占用税,也和牧光互补项目一样,换了个名称-----森林植被恢复费来征收,额。
  因此,建设何种类型的地面电站,依据的就是你选址的是什么地类性质。当然也有特殊的案例,国土明明定义是未利用地可以做纯地面电站,却要搞农光互补项目,这里面主要是根据地方政府发改要求而定的,因为搞农光项目可以拉动就业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可能到这里,有朋友会说,我们把土地条例和耕地条例研究透,就好比有了倚天剑和屠龙刀,可以快意光伏江湖无往不利了,可是实际情况远不是我们想的这么简单,足球比赛中比分还随时变化呢,因为球是一直运动的,更何况政策呢。国土部门每年有两次的土地调规权利,你现在是未利用地,如果被调规成农用地呢?
  3
  税的征收标准
  至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缴纳的税额标准,分别如下:
  1)土地使用税
  根据土地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耕地占用税
  根据耕地条例第五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从这个税额标准也可以看出,弹性空间是相当大的,所以,具体缴纳税额是多少,就看开发朋友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去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沟通斡旋了,此处无法统一。
  PS:1、土地使用税是每年都要交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耕地占用税是由地方财政局负责,一次性缴纳。
  2、开发人员前期和政府洽谈投资商务谈判的时候,最好把相关减免税收的诉求落实在和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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