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6月30日并网的、浙江省、普通地面电站项目,电价应该是拿0.85元/kWh的电价,还是0.75元/kWh,还是0.7元/kWh?
估计很多人说不清!
光伏项目类型众多,特高压基地项目、示范项目、普通地面电站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都有单独的政策,其电价的截止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政策的复杂性,让光伏项目的电价纷繁复杂。有些项目的电价,可能谁也说不清楚!
一、确定光伏项目电价的三个条件
所有做光伏项目的投资者都知道,光伏项目的电价确定,需要有三个条件:
1)项目类型、所在资源区;
2)项目获取的是哪年的补贴指标(以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3)项目的并网时间(以电网公司并网文件为准)。
三者有一项不同,项目所获得的电价就不会相同。
文章开头浙江的项目,
如果获得2017年的指标,在630并网,就可以获得0.85元/kWh的电价;
如果获得2017年的指标,在630~1230之间并网,就可以获得0.7元/kWh的电价;
而如果未获得2017年的指标,则是黑户电站,即使在630并网,也只能以当地脱硫煤电价结算!
然而,这个项目是否获得浙江省2017年指标?这个问题,甚至在2018年10月底都没有答案!
二、混乱的项目名单
2019年11月8日,浙江省发改委就“2017年度普通电站建设调整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可见,一直到2019年11月8日,浙江省还在就2017年度的规模指标分配征求意见!
到2019年末,2017年的指标分配还未确定。浙江省的这一情况并非个案,由于指标分配与并网项目之间的错位,很多省份都会在2018年后对2017年最初的指标分配进行调整。因此,省发改委最初确定的名单,与最终确定的名单中的项目不能一一对应。
确定项目电价的三个名单:
国家能源局手里一份项目名单,省能源局一份项目名单,省电网公司一份项目名单。
而这三份名单往往无法对应,就造成一些项目,无法拿到预期的电价!
2017年之前,项目当地的省发改部门或者物价部门,在项目并网之后,会给项目明确的电价批复。然而,自2017年之后,很多地方都按政策执行标杆电价,不再给项目单独的电价批复。
以江苏省为例。
2017年7月11日,江苏省物价局就发文称: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直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项目上网电价不再报省物价局审核确认。
因此,光伏项目不再有单独的电价批复。
名单管理的混轮,加上无单独的电价批复,给未来的电价纠缠不清就埋下了隐患。
三、未来,电网该以什么电价给项目结算?
目前,第七批目录只收录了2016年3月份之前并网的项目,项目电价还是比较清晰的,但仍有项目业主在申报时才发现自己是黑户电站的事情发生。
由于光伏项目类型众多,特高压基地项目、普通地面电站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都有单独的政策,其电价的截止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政策的复杂性,让光伏项目的电价纷繁复杂。有些项目的电价,可能谁也说不清楚!
根据财政部给人大代表的正式回复文件可以判断:
未来,财政部将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电网企业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确定的原则,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等条件拨付补助资金。
然而,未来光伏项目的电价该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