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寿县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是为保证灵寿县全县脱贫投建的扶贫电站项目。为了保障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和低成本化,杜绝“一建了之”情况发生,根据冀发改能源【2019】1240、冀发改能源【2019】1210号、冀发改能源【2018】146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由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发起,资金来源为:电站发电收益。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运维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政府投资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灵寿县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其他灵寿县政府回购后的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行维护。
2.2招标范围:(1)光伏电站厂区域内相关设施的安全维护。(2)负责电站设备检修,包括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接地与防雷系统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保养、生产运行;(3)各种电器,线路,设备,配套设施等及现场维护所需的一般消耗性材料、非主要设备零部件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储备、更换;(4)利用项目现有的监控系统对光伏发电设备的相关信息实施监控,负责光伏电站运行各项数据分析、报告管理、运维作业的记录与分析工作。负责光伏电站运行各项数据分析、报告管理、运维作业的记录与分析工作。
2.3运维期限:自并网日起2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3.1.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网上查询的相关资料复印件2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下午14:0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交通大厦12楼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
邮编:050500 邮 编:050000
联系人:吕晓华联系人:吴琳
电话:0311-82523926 电 话:0311-89846680
传真:0311-82523926 传 真:0311-8984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