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国家能源局公布《2019年7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涉4起有关
光伏发电费用结算不及时的投诉事例,具体如下:
国网天津静海供电有限公司
反映事项:
天津市静海区群众反映,个人光伏扶贫项目于2018年7月24日并网,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电费及补贴应按季度发放,但从2019年起上网电费和补贴一直未下发,联系当地供电企业和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反映未解决。盼望尽快下发上网电费和补贴。
处理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根据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07月24日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不能享受发电量补贴。2019年一季度因重新核算、传递结算上网电费等数据,造成电费结算滞后。已督促当地供电企业向投诉人进行解释,二季度结算时将一并结清一季度上网电费。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
反映事项:
鞍山市台安县群众反映,2018年3月31日全额上网的
光伏项目并网发电,2018年8月以来一直未结算电费,按照合同约定应每2个月结算一次电费,联系当地供电企业告知上传数据丢失。盼望尽快下发电费。
处理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该光伏项目2018年4月8日申报,4月11日并网。因电费支付系统故障,导致2018年8月起未能结算电费,待系统修复后将尽快为用户结算电费。已督促当地供电企业将具体情况向用户解释说明,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反映事项:
衢州市常山县群众反映,2018年10月个人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成功,合同约定按月结算电费。2019年4月和5月电费未收到,联系当地供电企业,告知银行卡有问题,但通过银行查询无问题。恳请尽快下发电费。
处理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当地供电企业分别于5月14日、6月19日对用户光伏项目4月和5月电费进行打款结算。因用户在供电企业登记的账户信息中未明确具体支行,导致未收到电费。经沟通,供电企业于6月25日重新打款至客户变更登记后的收款账户。已要求当地供电企业完善打款异常用户核查机制,并向投诉人进行解释。
国网河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周口供电公司
反映事项:
周口市淮阳县群众反映,2018年10月用户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按照合同规定应按月结算上网电费,但上网电费一直未发放,联系当地供电企业和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反映未解决。盼望尽快发放上网电费。
处理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用户光伏项目并网后,因表计问题导致系统未采集到数据,后因国家对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改变,出现票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造成用户清单无法打印而影响结算。已督促供电企业后续按月为用户结算电费并向用户沟通解释,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