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宏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项目编号:HXZBCG【2019】G0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21-72611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宏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南营子村
联系方式:郭先生,18940512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商先生,0421-7261179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分公司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
产业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XZBCG【2019】G0052
1.招标条件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朝阳宏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为 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2.2工程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政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质量要求;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2.9建设规模:该项目利用朝阳县王营子乡政府楼(房)顶及闲置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200KW。总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35万千瓦时,接网形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10招标范围:光伏组件基础及安装,电气接线工程、配套建设工程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包括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的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资产、不良投资等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同一单位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3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内具备太阳能发电系统及配件的研发,光伏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作销售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在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确认供电流程完结,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3.4拟投标的项目班子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
3.5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项;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3.9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一份),于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及要求:(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2)法人诚信证明(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工合同或社保凭证;同时要求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变更,须到施工现场执业且中标单位项目班子证件留存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未中标单位退回。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法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10:00 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其它注意事项
6.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宏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南营子村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8940512666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分公司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联系人 :商先生 联系电话:0421-7261179
2019年7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