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太阳能政策 » 正文

鼓励光伏电站配置储能!新疆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9-02-27    来源:储能100人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9
02/27
09:0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光伏电站 储能系统 新疆光伏 太阳能政策

       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全疆储能电站布局要向和田、喀什、克州三地倾斜,装机规模分别不超过20万千瓦。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配置储能电站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储能电站原则上按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配置,也可根据当地弃光率适当调整。

2、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电站的电价,执行所在光伏电站电价政策,与光伏电站一体化运行并享受相应补贴。

本批试点项目申报截止到2019年5月1日。

《通知》原文如下: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