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发改委以同发改政务发﹝2018﹞127号文核准了山西大同二期
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浑源片区碾槽沟光伏220kV送出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保证山西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顺利接入,满足浑源片区电厂送出需求,同意建设山西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浑源片区碾槽沟光伏220kV送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为:2018-140225-44-02-009441
三、项目建设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
四、建设地点:浑源碾槽沟220kV升压站为待建站,位于浑源县蔡村镇碾槽沟村南800米处;国网平城500kV变电站,位于大同县南西口子村东1000米处。
线路由碾槽沟220kV光伏电站向西出线,右转向北走线,经碾槽沟西、上辛安西、高咀西、下辛安东、香水寺东、东后口子西,左转平行于已建220kV平泉Ⅰ、Ⅱ线,利用已建220kV平泉Ⅰ线双回路终端塔,向西进入平城500kV变电站。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碾槽沟光伏升压站~平城500kV变电站220kV单回线路,全线架空,线路长度16.9km。平城500kV变电站扩建至碾槽沟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1个。配套建设光缆通信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动态总投资为2628万元。其中,资本金525.6万元(占20%)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山西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浑源片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电发展〔2018〕527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输电线路工程塔基用地预审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6〕40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我委不再对本项目节能情况进行专项审查。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许可生效期:2018-5-25
十二、许可截止期:2020-5-25
十三、许可机关: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四、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