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2018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上,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杨瑞华表示,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也是稳定脱贫的长久之计。光伏扶贫在产业扶贫、精准帮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不仅可以在二十年内覆盖众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持收益稳定,还可以做到精准带贫减贫。同时,光伏扶贫可以持续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在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上透露,随着光伏扶贫的范围扩大、规模增长,各地也开始不同程度出现问题和困难。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的后期管理,2017年,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今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三年要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在条件适宜的地区以贫困村村级电站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国家出台《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明确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标准:村级电站原则上应建设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设立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年等效利用小时1000小时以上;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有收益用于扶贫,主要采取设立公益岗位,设置小型公益事业、小微奖补等方式。相继出台7个光伏扶贫政策配套文件,在指标下达、补贴发放、电费结算、土地管理、接网消纳、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等8个方面加强指导和规范管理。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在各地均有推广。其中,不少精准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进行发电、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940个县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累计建成规模1011万千瓦、直接惠及约3万个贫困村的164.6万户贫困户。日前举行的“2018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上,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杨瑞华在演讲中表示,经过四年的发展,中国光伏扶贫已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