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珠海
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华发集团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华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达到34.9%,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据公告,甲方取得易事特控股权后,保持易事特现有管理层的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易事特业务持续以高端电源核心设备为基础,从事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含分布式发电、储能、微电网、充电桩、云计算)及轨道交通(含监控、通信、供电)等战略新兴产业的研发与制造,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IDC数据中心、量子通信云计算系统、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优秀的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甲方将利用自身优势,为易事特提供良好资金支持,并帮助易事特引进更多政府、产业、金融等战略及业务资源,加快易事特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易特事表示,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后,将持续保持公司现有管理层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其强大的城市运营资源整合优势及业务布局资源,将积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高端电源、数据中心、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等业务发展。
此外,受让方华发集团是以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产业、产业投资为四大核心业务,以商贸服务、现代服务为两大配套业务的创新驱动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其将能有效利用自身优势,为公司提供良好资金支持,并帮助公司引进更多政府、产业、金融等战略及业务资源,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