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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三峡新能源青海省格尔木5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4    来源:三峡新能源采购平台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8
07/2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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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海光伏 光伏招标 EPC 太阳能招标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格尔木5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GF-JA201807D)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青海省格尔木5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清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I 标段; (002)II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I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II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7 月20日 09 时00分到2018 年07月30 日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 月09日 10 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8 月09日 10 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青海省格尔木500MW 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I标段、II标段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清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海格尔木5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共分为1#、2#、3#、4#、5#共5 个地块,单个地块装机容量100MW。项目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距离格尔木市以东约28.8km,土地全部为国有荒漠化未利用地,场地开阔、地势平坦,场址南边紧邻国道G109,西邻国道G215 和格尔木市,交通非常便利。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0MW,分为5 个地块,单个地块装机容量100MW。项目拟采用固定式、固定可调式和平单轴跟踪式三种支架。各地块设计方案如下:
 
  1#、3#、5#地块:80MW 采用310Wp PERC 单晶硅组件+固定支架+集中式逆变器,15MW采用310Wp PERC 单晶硅组件+固定可调支架+集中式逆变器,5MW 采用双面双玻370Wp PERC单晶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DC1500V 组串式逆变器,以4 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110kV 升压站,再以110kV 线路接入格尔木南330kV 汇集站送出。
 
  2#、4#地块:90MW采用310WpPERC单晶硅组件+固定支架+集中式逆变器,5MW采用310WpPERC单晶硅组件+固定可调支架+集中式逆变器,5MW采用双面双玻370WpPERC单晶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再以110kV线路接入格尔木南330kV汇集站送出。
 
  本期项目1#、2#地块接入1 座新建110kV 升压站,3#、4#地块接入1 座新建110kV 升压站,5#地块接入1 座新建110kV升压站。3 个110kV升压站、5 回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由海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
  2.2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500MW 工程1#、2#、3#、4#、5#地块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不含接入系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总共分为两个标段:I 标段为1#、2#、5#地块光伏区EPC 总承包,II标段为3#、4#地块光伏区EPC 总承包,投标人须按照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I 标段1#、2#、5#地块、II 标段3#、4#地块分别报价,按标段分别汇总。
 
  I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2#、5#三个地块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的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光伏区1:1000 地形图测绘。
 
  (2)1#、2#、5#三个地块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固定支架、集中式逆变器、配比不大于50%的箱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内含2台1250kW集中式逆变器和1 台2500kVA/35kV升压变压器);35kV 箱式变压器;平单轴支架及跟踪系统和DC1500V 双面组件专用组串式逆变器;PERC 单晶硅310Wp组件和双面单晶370Wp组件;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青海大数据集控子站侧设备;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项目并网前后配合升压站与光伏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水规院、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8)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9)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安评、水保、环保、防雷、电磁辐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光伏区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10)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35kV 集电线路)土地相关协调工作。
 
  (11)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II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3#、4#两个地块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的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光伏区1:1000 地形图测绘。
 
  (2)3#、4#两个地块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3#、4#两个地块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固定支架、集中式逆变器、配比不大于50%的2.5MW/DC1000V箱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内含2台1250kW集中式逆变器和1台2500kVA/35kV升压变压器);35kV箱式变压器;平单轴支架及跟踪系统和DC1500V双面组件专用组串式逆变器;PERC单晶硅310Wp和双面单晶370Wp组件;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青海大数据集控子站侧设备;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项目并网前后配合升压站与光伏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水规院、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8)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9)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安评、水保、环保、防雷、电磁辐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光伏区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10)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土地相关协调工作。
 
  (11)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与110kV升压站界面划分:土建以110kV 升压站围墙为界,围墙外全部土建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电气以110kV 升压站35kV开关柜侧进线电缆终端为界,包含35kV 开关柜内进线电缆头制作以及光伏区至监控后台光缆敷设、熔接、调试等全部工作。
 
  2.3 工期要求
 
  2018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18年12月31日全部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的业绩应分别满足相应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近3 年内至少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且近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5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近3 年内至少3个50MW 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其中不少于1个单体50MW及以上领跑者基地施工业绩,且近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2个2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投标或参与其他联合体。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必须就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时整至 2018年7月3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I 标段售价15000元,II标段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完成标书款缴纳后需将开立标书款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发上传至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便开立标书款发票。
 
  4.4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57081008)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线下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线下支付银行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
 
  帐号:0200209519200005317
 
  4.5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szzsfw.com/,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 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年8 月9日10:0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 座621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清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097023310
 
  电子邮件:wang_guoqi@ctg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312 室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 010-57081319
 
  电子邮件:qu_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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