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2018年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景县2018年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
2.2工程规模:在14个乡镇区建设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2.3建设地点:景县
2.4资金来源:省市县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一至九标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并网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十标段:变压器采购、安装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至九标段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采购的光伏太阳能面板、逆变器有第三方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CQC认证证书;拟采购的太阳能产品(包括光伏太阳能面板、逆变器)有认证试验报告;有光伏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所投标段的唯一授权书;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之日起)。
3.3、十标段须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之日起)
3.4、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3.5、本项目一至九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十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之日起)。
3.6、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两个标段; 若已有两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6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QQ:547434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