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镇巴县草坝村集中式20MWp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一期5MWp)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汉中市镇巴县草坝村集中式20MWp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一期5MWp)
二、招标人名称:镇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项目编号:ZDHZ18-028G):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安全围栏)、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20年的设备的运行、维护。
二标段(项目编号:ZDHZ18-029F):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建设地点:汉中市镇巴县草坝子村境内
工期要求:2018年6月30日完成并网发电
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施工标段。
项目预算:3750万元
项目用途:光伏发电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下列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7、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