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p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p光伏扶贫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2018年6月30日前投产并网
二、本次招标项目情况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35kV开关站、送出线路、对侧国网变电站征地新建35kV间隔及保护间,两侧自动化通讯等电力系统要求的设施(满足电网公司的并网要求)、10kV施工电源及转厂用电源、20MWp光伏电站建设的勘察设计(含试桩)、设备材料采购(含设备监造)、土建及安装施工;
2.电站生产综合楼等建(构)筑物、厂区围网、护栏、大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必要的场平、护坡、场内排水蓄水设施、场内照明设施、场内绿化、宽带网络(含1年网络费)、生产生活用水设施、消防设施配置、安防设施等的设计、采购、施工;
3.并网前所有设备的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并网前人员的培训及取证),直至工程项 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负责办理电网公司的并网手续、电力质监的全部手续、系统效率检测报告、AGC、AVC、涉网试验及费用)等;
4.完成项目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保修服务等为满足电站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总承包方应尽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 保、质量监检、防雷、安防、劳动卫生、安全、消防、电力并网等“三同时”设施及各项专篇验收,工程项目涉及的第三方送检、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送电 安全工器具、办公家具及电脑、空调、宿舍用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5.协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必要的协调、补偿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已累计完成建设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或EPC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并网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在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不少于20MWp容量的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或EPC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示证明;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需提供不低于1.5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如有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单位;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如联合体投标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
可直接发送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也可前来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时,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