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我与村里同事向县扶贫办申请68万元的扶贫项目基金来发展
光伏发电项目,今天,这个项目的验收,让我无比激动。”2018年4月4日,光伏发电项目的验收,让苏远清兴奋不已,因为这再一次壮大了伞水村集体经济、增加了贫困户年均收益。
郑场镇伞水村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水热同季。平均气温在11.5~17.5℃之间。全年1月份最冷,7月份最热,年温差在21~23℃之间。无霜期在280天以上,日照年平均1053——1277.5小时,全年总辐射量为3754兆焦尔/平方米,在光伏发电的建设上有着先天的优势。于是苏远清就与伞水村村委协商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村里的贫困户文化程度较低,加上有些是因病、因残致贫,欠缺劳动力和技能,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因此我们就用这个项目带动这些贫困户发展。”苏远清说,项目建成后,每年扣除维修管理等费用,至少有6.65万元纯利润。
伞水村委会与贫困户签订协议,34户贫困户将量化到户的6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村集体经济,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收益分成,每年利润的70%用于受益贫困户分成,20%用于村组公益事业,10%用于提高民选村组干部的待遇。
“这个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8.76万度,按标杆上网电价年均可收益约7.45万元,电站可持续收益25年,总收益186万元。扣除每年维修管理费8000元,每年受益贫困户34户,户均年收益1370元;村集体每年增收1.33万元, 这样既解决了贫困户脱贫问题,又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在一旁帮忙进行验收的伞水村党支部书记邓福猛解释道。
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80千瓦,总投资82.3444(财政扶贫资金68万元,企业捐助14.3444万元)。项目建成后利用太阳能每年可产生再生电力能源8万度,不但节省大量消耗性能源,还能避免环境污染,无噪音,对保护生态,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旅游都有重大意义。
据悉,该项目是绥阳县第一个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于今年1月并网发电,目前总计发电量约为1.3万千瓦时,收益约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