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 延安市安塞区经济发展局 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二、招标项目编号:ZDJY18-001F
三、招标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延安市安塞县真武街南段
联系方式:0911-332260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
联系方式:029-88472386-806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工程监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 35万 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下列条件:
6.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2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6.3参加本次招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注册证。
6.4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6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7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及纳税证明材料。
6.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经营部 。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 徐锦云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88472386-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