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能源〔2017〕148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和移民办,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自2015年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5]1357号)以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已多次下文强调要控制好光伏扶贫项目的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目前,我省启动的新一轮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我省光伏扶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强化质量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85号),县级政府是实施光伏扶贫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保证
光伏扶贫电站质量。一是规范入围光伏产品。入围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光伏产品应采用纳入工信部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产品,或具备就近维护条件的本省优质产品。二是强化质量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须按照《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扶贫方案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16]83号)要求严格做好方案编制,确保建设质量,并且严格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6]1383号)及后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参建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第三方监督制度。三是落实实施方案内容。各县应严格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和移民办批复的本县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的确认工作,严格履行方案内做出的承诺,切实加强对参与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的管理。
二、规范项目设计。各有关单位须严格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1158号)附件要求规范项目设计工作,县级政府须聘请有电力行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公司)参照《江西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0kW地面农光互补典型设计》为村级扶贫电站提供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三、完善运维制度。根据赣府厅发[2017]85号要求,县级政府应负责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县域内所有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集中按照使用政府资金项目的管理要求,依法依规、择优统筹选择一家具有较强技术和管理实力以及相关专业资质的企业承担运行维护工作。所有村级扶贫电站项目均需配备数据采集装置,并确保电站并网侧电压电流、光伏设备(逆变器、汇流箱、升压变等)的运行状态和告警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推送至运维人员工作电脑和手机上,保证电站得到及时精准的检修维护。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扶贫和移民办将研究推进光伏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具体数据报送格式要求另行通知。
四、排查安全隐患。光伏扶贫项目须从工程设计规范、建设安装流程、运营维护机制等角度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设计和施工阶段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雷、接地等安全措施,设置安全围栏和标示牌。电站运维制度中需全面明确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风险。
光伏扶贫工作是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上述要求扎实做好、做细、做实工作。一是针对已建成的2016年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重点就质量、安全、长期运营维护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符合国家和省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就整改情况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二是针对2017年度光伏扶贫扩面工程项目,务必从源头开始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抓好、抓实各项细节工作,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