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经鹿发改【2017】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1138号
2.2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安装村级电站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
2.6 标段划分:5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5标段:安装村级电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标单位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3日8:30至2017年11月29日17:00前报名;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3日8:30至2017年11月29日17:30前。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