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静乐县双路乡政府让村里的精准扶贫户安装太阳能,说是这是专门争对精准扶贫户脱贫的项目,说是安上之后可以发电,自己用剩下的电还可以卖了,我们一听觉得挺好的,觉得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心里特别感谢政府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项目,于是我就说那我就安上吧。结果.......
有拍友反映:
前段时间静乐县双路乡政府让村里的精准扶贫户安装太阳能,说是这是专门争对精准扶贫户脱贫的项目,说是安上之后可以发电,自己用剩下的电还可以卖了,我们一听觉得挺好的,觉得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心里特别感谢政府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项目,于是我就说那我就安上吧,紧接着就办理了贷款一系列复杂手续,现在一切都弄好了,得到政府的答复是那个太阳门根本就跟我们农民没有任何关系,每年发的电卖了以后收益全归政府了,我是一分钱也没有,不仅如此,还就因为安了太阳能,就说是我家脱贫了,要取我家是精准扶贫的名额。我想问政府,我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不仅没能给我带来一点收益,为什么反而带来的是因安太阳能带来的债和要取缔我精准扶贫户的名额?
静乐县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拍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双路乡人民政府进行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光伏扶贫”问题,该项目全称叫分布式光伏项目,是今年全县推广的惠及贫困户的一项重点增收项目,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办理贷款享受光伏项目的收益,收益来自于光伏发电卖电所得减除按期还本付息额后的余额,预计每户年收益可稳定在3000元以上。关于您反映的“安了太阳能要取精准扶贫的名额”一事、2017年7月以来,全县对现有贫困户进行了统一核查动态调整,核查主要依据是“八不进”,现有贫困户凡有“八不进”规定之一的,退出贫困户行列,与安装太阳能无关。双路乡部分已安装奇布式光优项目的原贫困户通过此次动态调整退出了贫困户行列,这是一种正常的贫困户动态识别管理。该户安装上太阳能退出后,除不享受贷款利息财政补贴外,卖电所得按月扣除贷款本息后,每年仍有一定的个户所得。该户贷款无风险,而且每年因此还有一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