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景新能源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27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江山同景与买方小康光伏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江山同景同意转让江山市新景光伏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930万元。公告显示,新景光伏成立于2017年2月,其资产的塬收购成本为人民币710万元。其主要从事新能源及太阳能发电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谘询及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及对外投资业务。该公司表示,新景光伏并无进行营业。由于出售公司目前只持有新塘水库一个1.6MWP的电站,规模相对较小。出售公司需较长时期产生收益,资本变现率较慢。及电站建设期与维护期均需增加人员执行现场管理,出售公司的管理成本较高,从长远来看,预期经营出售公司难以产生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