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Y-FW-2017-0606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沙尔沁45MW“农光互补”光伏地面电站40MW电站运行维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MW“农光互补”光伏地面电站40MW电站运行维护项目
2、建设地点:沙尔沁工业区
3、投资额:一年280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
二、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MW“农光互补”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场区内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及有关电缆的运行维护、急修,4条10KV送出线路的运行维护、急修,场区安保服务、场区道路清扫、杂草清除服务,集控楼保洁服务,投标方于合同期提供现场运维车辆使用、安全工器具、运行维护和急修设备,全年不间断开展组件清洗服务工作,协调调度中心及交易中心抢发电量,以保证发电量。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招标主体的行业运行维护资格且注册资金高于2000万元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电力承装二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护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技术管理负责人具有在电力行业承担过运行维护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运行维护工作;
4、投标人拟派的其余维护人员均具有电工进网许可证或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并且是与该投标单位签定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5、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内从事过相同规模及以上相关业务且在服务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服务单位证明(以合同为准);
6、投标单位承诺具备故障2小时以内的现场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
7、投标单位承诺精心运维确保年度发电量达到设计值,未能达到将在运维协议中按具体条款予以相应考核。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携带资料:
2.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维护承诺等原件。
2.2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他携带资料的原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一份(U盘或光盘)。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3、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下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