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光伏发电项目主要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鄂西北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工作的申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交投新致文【 2017 】 1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 光伏组件与逆变器 (物资类 别/名 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约为 10.268MW 。光伏电厂利用湖北省内高速 16 个服务区, 34 个收费所已建屋顶, 36 个隧道出入口隔离带,工程共安装 36026 块 285WP 光伏组件。
2.2 招标内容: 光伏组件与逆变器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包:
光伏组件:投资额约 3200 万元。第一包约 1700 万元,第二包约 1500 万元;
逆变器:投资额约 700 万元。第三包约 370 万元,第四包约 330 万元。
2.3 供货周期: 30 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3.1 资格条件
3.1.1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必须是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例》企业名单内的单位。
3.2 财务能力要求 :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每年度未亏损;
3.3 认证体系要求 :企业须取得 CE 、 TUV 、 CQC 等相关认证证书(至少取得两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
3.4 供货业绩要求:
3.4.1 光伏组件: 资格预审申请人 2016 年度组件出货量必须达到 1GW 以上;近 3 年内(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5 日)须具有一个单项 10MW 的光伏电站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及并网发电证明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2 逆变器: 在近 3 年内(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5 日)须具有一个单项 10MW 的光伏电站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 履约信用要求: ① 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 2014 年 6 月 6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质量问题的。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多标包申请: 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一包和二包(光伏组件)或者三包和四包(逆变器)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包件的投标,但只能中所投标段中投标金额最大的 1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 .请于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664462
手机: 1313125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