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光伏领跑者计划终于被提上日程。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关于2017年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有关要求的通知》的意见的函。这份征求意见稿显示,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共计建设800-1000万千瓦,每个基地本期建设规模不小于500MW,最大1GW。每个省(区、市)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GW。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申请。
两个基地有何区别?
在能源局征求意见通知中可知,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包括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和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总规模8—10GW。
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是国家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为领跑者基地设计的“升级版”,进一步明确其优选标准。
在这部分基地中,将选择数个基地作为前沿基地进行实施。据不完全了解,做成前沿基地规划的城市有:内蒙呼和浩特、黑龙江大庆、江苏阜宁等地。
50万千瓦≤基地建设≤100万千瓦
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领跑者+超级领跑者)总规模共计8-10GW,每个基地本期建设规模不小于500M瓦,最大1G瓦。相比2016年国家领跑者基地总计5.5GW的规模,今年总的指标规模有较大增加。
严格把关前沿基地
根据规划,每个基地建设规模500MW,在2-3年内完成;其中第一年内建成规模不少于建设总规模的10%,但不超过30%;第一阶段建成后需要经过基地所在的省级发改委(能源局)进行验收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建设。
单多晶效率差提高到1.5%
在能源局征求意见通知中明确,2017年领跑者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其中,多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9.5%和17%以上,单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1%和18%以上,单多晶电池转换效率差提高到1.5%。
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不得申请
每个省(区、县)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G瓦。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县)不得申请。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县)级区域不安排新建基地。
多方位评审优选
除了基地规划报告、必要的支撑性专题报告以及包含土地成本、基地电力消纳保障、政府服务保障机制的承诺文件外,国家能源局的评审内容还将包括以下几点:
——太阳能可利用条件;
——土地使用及成本;
——接入系统建设情况;
——电力市场消纳保障;
——政府推进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