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刚刚宣布破产保护的美国太阳能公司Suniva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201条款规定,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
nal Trade Commission,USITC),要求对进口的全球
晶体硅光伏产品(包括电池、组件及生产组件用中间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阿特斯
阳光电力集团坚决反对美国对进口光伏产品启动“201条款”立案调查,并发表声明如下:
一、阿特斯坚决反对美国个别光伏企业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此次美国国内个别
太阳能企业申请保障措施调查,意欲利用贸易救济规则获得额外利益,是对贸易救济规则的滥用。贸易保护挽救不了个别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投资失误和运营失败。
二、美国国内光伏厂商目前的产量远不能满足美国国内市场需求,美国若对来自全球的光伏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将直接损害美国下游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及26万名美国太阳能产业从业人员和家庭生计。
三、光伏太阳能发电的应用对于人类减少污染和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美国若接受Suniva公司根据“201条款”提出的立案调查申请,将把蓬勃发展中的美国太阳能产业推进“黑暗时代”(the Dark Age),严重妨碍美国清洁能源推广进程,同时也将严重扰乱全球光伏产业的有序发展。
阿特斯坚决扞卫自由贸易,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抵制贸易壁垒,希望美国际贸易委员会郑重考虑美国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尽早消除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阿特斯在此恳请中国政府和商务部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加大力度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中国企业争取合理合法的国际公平贸易环境。
与此同时,阿特斯也在此呼吁全球光伏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企业,一起行动起来,发出我们的吼声:坚决反对美国日嚣尘上的贸易保护主义!坚决反对美国对进口光伏产品启动“201”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