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内蒙古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期拟跟踪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次招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期拟跟踪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材料”,项目已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方为内蒙古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电站设备材料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公告暂不划分标段,具体招标工程量及标段近期通知。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项目跟踪进展情况,本次拟招标项目若干,建设容量分别为20MW、50MW及分布式发包项目。建设场址近期通知。
本工程光伏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地面集中式电站。
三、招标内容
光伏场区:20MW、50MW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通用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螺旋钢管桩、电缆等通用设备材料;
升压站内:项目拟采用预装式开关站,站内开关柜、二次保护设备、通信设备、直流系统设备、远动调度设备等;
送出线路:镀锌钢绞线、35kV铁塔、水泥杆、10kV水泥杆若干。
(具体内容以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期
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20日,具体设备材料供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在电力系统相同标的设备业绩。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证明业绩的材料必须是合同原件,其他无效)。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设备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以及联合体(特殊设备除外)。电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4日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七、报名资料: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两套,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2、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7、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8、业绩证明文件。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7年4月4日-2017年4月12日,每日9:00~12:00,15:00~17:30。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