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文件,(下文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和谐稳定,事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意见指出: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意见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光伏列入其中。具体意见如下: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将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报酬收入。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林业特色产业、光伏、小水电、电商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在12月3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中,同样对光伏扶贫做了大笔墨的阐释并对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该通知指出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国务院在扶贫、脱贫的意见中多次提到光伏,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对光伏扶贫的重视。不仅如此,日前媒体报道称,2017年我国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文件已明确,地面光伏上网电价一二三类资源区电价定在0.6/0.7/0.8千瓦时,分布式为0.4元和0.35元两档,农村作为分布式光伏的福地,明年将会借着政策的东风,乘着光伏列车加速奔向小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