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包头红泥井风光同场40MWp光伏项目(P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YCZB-CG70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包头红泥井风光同场40MWp光伏项目(P标段),经包发改审批字〔2016〕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该项目由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EPC总承包,项目设备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包头红泥井风光同场40MWp光伏项目(P标段)
2、工程概况:本工程本期开发建设装机容量40MWp,实际投产容量≥41MWp。并以2回35kV线路接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包头发电分公司红泥井公合当220kV变电站35kV侧,线路长度约2.5km,导线型号JL/G1A-185。
3、招标范围:
(1)设备材料分包商工作内容:
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除业主及施工单位采购以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分包的设备及材料但并不限于附件—主要设备清单所列项目。
(2)不属于设备材料分包商工作内容:
由业主及施工单位采购的设备及材料。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红泥井乡
6、供货期:2017年01月15日前(详见供货清单)
二、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设备材料采购经验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03日-2016年12月0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3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4、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7)相应电力设备采购合同原件及业主使用报告;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专家审查投标资格时,投标人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8日17:00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
七、开标地点: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支票,汇票等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亿诚招标公司账户的单位,必须将“客户回执”原件返回亿诚招标公司财务部,复印件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韬娅
联系电话:0471-622939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市民服务中心309室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47478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