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6年10月31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1.80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52亿元,全部用于已备案完毕的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其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拟以不低于20亿元现金认购此次发行的股份。司此次募投项目共11项,分别为江西永新20MW光伏电站项目、湖北广水20MW光伏电站项目、湖南衡东40MW光伏电站项目、内蒙古磴口50MW光伏电站项目、新疆第十师60MW光伏电站项目、吉林通榆100MW光伏电站项目、内蒙古鄂托克旗100MW光伏电站项目、河南禹州100MW光伏电站项目、山东高密3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浙江台州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储粮180.64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约49.0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48.52亿元。
【事件点评】:
公司表示,公司自战略转型以来,新能源业务板块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6年前三季度已有近800MW的光伏电站启动建设,已完成超过2.5GW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备案,并已搭建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未来二至三年内,公司将继续扩大光伏电站的持有规模,计划快速实现建成并运营的电站规模达到3GW的目标。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已备案完毕的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从而保证光伏电站及时投建,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抢占行业优质资源,形成行业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