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记者获悉,《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通知明确,村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按照每20KW补贴1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给予支持,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
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户光伏扶贫对象对应规模标准为5KW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光伏扶贫对象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KW左右。通知还指出,项目贷款省级扶贫资金按5%贴息。
同时,该通知对光伏扶贫项目系统效率、电池组件、逆变器、支架等的质量技术标准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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