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 鸡冠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223
三、采购内容:
太阳能路灯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76.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灯杆:灯杆 6m 高国标厚度 3mm 全钢热镀锌,静电喷塑。
6、光源:高亮度 40wLED光源。
7、太阳能电池板: 100w单晶硅正品 A级。
8、控制器:恒流一体智能控制器。
9、蓄电池: 100AH/12v储能专用胶体蓄电池,为保护土地不被重金属污染,必须采用防漏液托盘专利技术蓄电池。
10、混凝土基础规格:高 1.8米 、长 1米 、宽 1米 。
11、每天 8小时连续五个阴雨天正常工作。
12、蓄电池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和制造厂家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蓄电池故障 3年内免费包换。
13、资质:供货方需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
14、全部器件五年保修, 24小时内上门维修服务。
六、付款方式:严格按照以上技术参数及时间要求供货,货到后由鸡冠乡人民政府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后,由鸡冠乡人民政府验收合格,支付 80%货款,待 1年质保期满,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
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7日内交货,货品需运输到鸡冠乡鸡冠村和大北村, 15日内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 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 元 (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 。 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pagebreak]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下午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下午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 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存鑫
联系电话: 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 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 鸡冠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13944365787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