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6]0819-2 号
1、招标条件
成武县九女集镇光伏发电项目是成武县2016 年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开发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成武县九女集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武县九女集镇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成武县九女集镇赵庄、步楼等行政村
2.3采购范围:66kwp 光伏并网发电系统、166kwp光伏并网发电系统
2.4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光伏设备制造厂家需提供光伏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若为光伏设备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具有行业CQC、金太阳等相关认证证书(至少取得一种以上认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 、投标报名
4.1 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材料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3房间报名。
4.1.1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1.2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和《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pagebreak]4.1.3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2 投标人持以上材料报名时,除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外(两份),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2 本招标资料谢绝邮寄。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武县九女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成武县九女集镇驻地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30-8661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 号(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联 系 人:包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530-620007215305308845 15253059361
2016 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