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兰陵县车辋镇人民政府
地址:车辋镇驻地
联系人:韩磊联系方式:13853910898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陵县东埝头社区沿街88号
联系人:黄工 李工 联系电话:1329539756713365380640
电话:0539-5150517 传真:0539-5150517
三、 采购内容概况:
项目名称: 前银厂光伏发电(30KW)项目
项目编号:CSZFCG-2016-237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3、投标人专项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pagebreak]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
2.6、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
2.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8 月16 日?2016年 8 月18 日 ,每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注明“前银厂光伏发电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字样、项目编号及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签章。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 8月 25 日上午9:3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人民币5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16CG0237) 及项目简称。开标前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电话:0539-553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