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各当事方提出的撤销申请,决定部分取消对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取消对包括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Jinko SolarCo.,Ltd.)、晶科能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Jinko Solar importand ExportCo.,Ltd.)、晶科能源国际有限公司(Jinko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英利绿色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Yingli 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Zhejiang Jinko SolarCo.,Ltd.)5家涉案企业的反倾销行政复审。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征收反倾销税。2015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审立案。2016年2月9日,美国商务部启动本次行政复审,开始对44家公司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和8501.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