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伏发电发展形势
1、政策推动光伏发电市场繁荣
2015年,新增装机1513万千瓦,累计装机4318万千瓦,集中式占比86%;光伏上网电量392亿千瓦时,占比0.7%;2016年,1-5月新增装机1119万千瓦,累计装机5437万千瓦,发电量234亿千瓦时,占比1.03%;2016年6月预期新增>1100万千瓦,抢装为主因,上半年新增装机中集中式大型电站占比约92%。
由此,2016年上半年的抢装中还是以大型地面电站为主。
2、光伏发电现状分析
限电比例增大
1-6月,全国光伏限电电量36.6亿千瓦时,比例12%;新疆、甘肃比例高,但考虑到上半年大型地面的装机数量占比达到了92%,预估限电范围不仅限新疆、甘肃等地,限电范围可能会有所扩大。到2015年底累计补贴拖欠达400亿元,光伏为100亿元以上。如果根据现有补贴政策测算,在2020年当年资金需求为1800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应收为1100亿元,存在700亿元的缺口。十三五期间累计缺口为1500-2500亿元之间。
突出矛盾: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问题
近期能源和电力增速有限情况下,今年3月份国家能源局连发三个文件叫停或暂缓煤电建设,即使对煤电采取政策来减少装机,从1-5月份的数据看,化石能源发电新增装机(2350万千瓦)依然超过所有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2180万千瓦,其中光伏新增1119万千瓦)。
机遇:电力体制改革进程
输配独立、交易中心、改革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电网公平接入。无论是分布式还是大型地面电站都要结合电改进行综合考虑。
政策和机制创新需求
十三五期间如果继续延续十二五的政策机制将会带来更多无法调和和解决的矛盾,故十三五期间需要对政策机制提出创新的发展路径,保障国家目标实现,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
二、政策解析
1、政策方向
“十三五”目标:
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指标:全部和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2%。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部装机7.6亿千瓦,发电量2万亿千瓦时,占比25%;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全社会总发电量中的比重提高到9%以上。
供热和燃料: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3%。
技术进步:大型风机、多晶电池效率、智能能源网。
[pagebreak]经济性:风电、光伏。
约束考核:各省市区能源占比、发电占比。
与既往的可再生能源规划相比,“十三五”可能出现的规划亮点在于对各个地区的能源占比、发电占比的目标提出了约束性的考核指标,目的是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争取空间。
重点工程
分布式光伏
光伏+:农、林、渔等
大型光伏电站:中西部以有效解决已有弃光为前提
领跑者计划
光伏扶贫
技术创新和配套服务体系
2、近期政策解析
“十三五”方向: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中最先颁布关于探索项目管理市场化政策的行业
光伏:竞争方式配置项目(除屋顶光伏和完全自发自用光伏系统外);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2016年6月公布)
光热:竞争性比选,示范项目推进
其他尚未明确
2016年6月发布的《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分析
亮点:
切合电力市场化方向:体现电源侧的合理竞争和优化配置
通过竞争发现上网电价,合理降低度电补贴强度
难点:
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迅速,且影响成本和电价的外围因素(接网限电、土地费用、补贴滞后、金融条件、地方政策)多变复杂,电价调整的频度和水平很难及时跟踪实际成本和需求
在部分地区,存在企业一手甚至多手转让项目的逐利空间
从理论和机制上,竞争性可以较为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形势,综合反映光伏发电技术情况、非技术性因素以及各地区和不同项目的差异情况,得到相对合适的上网电价,降低光伏发电度电补贴强度
关键:组织主体在地方政府,需要系统性设计,一方面需要避免开发企业为争取项目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也需要避免在当前地方发展光伏发电、补贴国家买单政策环境下虚假竞争、投标、比选情况的出现。
三、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潜力研究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促进光伏成本下降最主要因素
过去五年光伏发电成本降低了约60%
工商业应用光伏电站平准化成本为大型光伏电站的1.15
民用光伏系统成本平准化为大型光伏电站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