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伏亮化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伏亮化项目
项目编号:2016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鹏
项目联系电话:530303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德祥 53022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俊鹏
代理机构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细参数要求请看附件或联系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需在采购截止时间内报名投标。应具备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提供一份)等相应的行业性资质资格证书,请发扫描件原件。 5、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0:56至2016年07月12日 10:5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0:55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pagebreak]四、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1: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0:56至2016年07月11日 10:5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0:57至2016年07月11日 10:5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含货物、运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价格,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单项和总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必须按报价格式要求完整填写产品品牌、型号、参数等符合要求的技术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采购费用,供应商请与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协商保证金和质保金事宜。
4、代理人需向本中心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
5、发送报名或报价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明投标公司和参加项目,并在报名和报价中留下联系方式,否则,本中心概不受理。
6、联系邮箱: 18940335273@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