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头条获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根据公告,2025年5月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决定书》,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尚德”)进行预重整。同日,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指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漫修(无锡)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公告披露,无锡尚德成立于2001年1月22日,专注于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与生产,是最早成立的光伏产品制造商之一,现已建有9条光伏组件产线,产能5.50GW。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净资产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需承诺在无锡市新吴区成立子公司作为直接投资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具体如下: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5月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决定书》,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指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漫修(无锡)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无锡尚德预重整工作,改善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无锡尚德公司概况
无锡尚德成立于2001年1月22日,专注于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与生产,是最早成立的光伏产品制造商之一,现已建有9条光伏组件产线,产能5.50GW。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投资人,依法推进完成无锡尚德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借助预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管理、产业、市场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报名须知与资格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调或进一步了解情况,需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步提交保密承诺书,预重整管理人将在资格筛查通过后统一安排。
4.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无锡尚德的重整程序,无锡尚德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原则上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
5.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预重整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资格条件
为保障无锡尚德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无锡尚德的债务危机,实现无锡尚德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决策程序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预重整/重整投资。
3.资金实力要求。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净资产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意向投资人应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证明,明确投资资金来源,且应合法合规。
4.投资主体要求。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需承诺在无锡市新吴区成立子公司作为直接投资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行业背景要求。如意向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在光伏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产业配套优势、要素成本优势等战略优势或丰富产业经验,可基于无锡尚德的现有资源禀赋在产业、市场赋能方面最大化公司产业价值,或者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资源,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即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投资经验要求。意向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如具有参与光伏企业重整、债务重组、纾困或并购的项目经验,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7.联合体(如有)要求。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投资人。联合体中,至少牵头投资人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预重整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联合体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其他投资主体的成员结构,调整后的联合体需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之后,联合体需要调整其他投资主体成员结构的,需提前取得预重整管理人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调整成员结构的,视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且该联合体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预重整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21日17时前(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十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至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或存入U盘与纸质版一并提交。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及邮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2号
(2)电子邮箱:wxsdglr@163.com
(3)联系人:阙律师、邱律师
(4)联系电话:18036889451、18036890391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1)。
(2)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4)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5)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财务数据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如意向投资人确因内部审批原因或管理、监管要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财务报表,可就财务情况提供说明并承诺其真实性。
(6)意向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具有的光伏产业配套优势、参与光伏企业重整、债务重组、纾困或并购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7)如以联合体参与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准备前述材料,由牵头投资人统一提交。此外,还需要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无锡尚德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牵头投资人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初步筛选
预重整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预重整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5天的补正期,预重整管理人会将初步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缴纳保证金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预重整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预重整管理人后续将向意向投资人发送账户信息)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无锡尚德预重整投资意向保证金”。
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保证金的内部汇集和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尽职调查
1.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足额缴纳保证金及签署相关保密文件后,由预重整管理人安排开展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将协调无锡尚德积极配合。所有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应当不晚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该时间要求不因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时间而延长)。
2.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并自行承担因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意向投资人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向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3.尽职调查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通过吸收新成员或调整现有成员结构的方式来提高竞争力,也可以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自行磋商调整成员结构。联合体成员调整后,已报名的成员需提交新的报名意向书,新加入的成员仍应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4. 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五)提交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应当按预重整管理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切实可行且具备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介绍、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报价依据、产业整合计划、市场赋能优势介绍、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具体要求以预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2.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5年8月11日17时前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十份)密封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处,并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存放于专用U盘,与纸质版一并密封提交,意向投资人应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根据各意向投资人编制《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情况,预重整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预重整投资方案》最晚提交期限。在遴选评审会召开之前,意向投资人不得提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否则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评审机制及流程
本次预重整投资人遴选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则预重整管理人将组织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预重整管理人将视情况重新遴选。
(七)签署协议
1.预重整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预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预重整投资人身份。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预重整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2.若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无锡尚德及预重整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未按期限签订投资协议的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保证金之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预重整管理人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预重整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经评审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拒绝按照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新吴法院裁定受理无锡尚德重整且批准无锡尚德重整计划草案后,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3.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保证金时,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保证金的内部汇集和缴纳。联合体在支付保证金之后、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之前,有联合体成员退出联合体的,其对应份额的保证金退还与保证金份额比例分担等保证金相关事宜由联合体成员内部自行协商解决,并统一由牵头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对接,拟退出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向预重整管理人要求返还保证金。如牵头意向投资人退出联合体,视为联合体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如需更换牵头意向投资人,应当经预重整管理人许可。
五、遴选机制
本次招募遴选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审结果将报告新吴法院。具体评审时间、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预重整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的前置程序,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对无锡尚德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无锡尚德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计划能否最终得到法院裁定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投资人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意向书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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