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宁沪高速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宁沪高速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相关超 3 年协议期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议案,宁沪高速董事会同意云杉清能公司继续租用东部高速公司、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京沪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履行与其就上述事项签署的相关合同。以上项目已经本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合同期限均为 20 年。
宁沪高速于1992年8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注册成立,是江苏省唯一的交通基建类上市公司。1997年6月27日,公司发行的12.22亿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2001年1月16日,公司发行的1.5亿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
宁沪高速主营业务为江苏省境内收费路桥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并发展高速公路沿线的服务区配套经营(包括加油、餐饮、购物、广告及住宿等),除沪宁高速外,公司还拥有宁常高速、镇溧高速、锡宜高速、锡澄高速、广靖高速、江阴大桥以及苏嘉杭等位于江苏省内的收费路桥全部或部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