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天津北辰区发改委发布《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为加快推进北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推动一批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助推区域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发布《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开发规模约30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
详情如下:
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发布公告
为加快推进北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推动一批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助推区域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发布《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开发规模约30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我区项目开发建设,共谋北辰发展,共话互利合作,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优选”的原则,对参与企业一视同仁,通过综合评分优选申报企业,选取项目合作单位。对于合作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提供全过程服务保障,全力以赴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请意向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于2024年8月13日17时30分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发送至邮箱。
附件:1.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
2.项目申报要求
联系人:张育舆 联系电话:26392353
邮 箱:bcqfgw@tj.gov.cn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
附件2
项目申报要求
按照天津市新能源产业规划,为深入整合全区优势资源,维护市场开发秩序,推动我区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有序、规模发展,进一步规范新能源资源开发建设管理,结合北辰区实际情况,制定此申报要求。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优选”的原则,有序开展北辰区光伏项目评选工作。通过综合评分优选申报企业,并依照优选结果,确定开发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依法纳税有效票据(2024年任意月份)等。
2.企业简介、同类项目合同(光伏、参与过政府民生等相关工程)、综合效益(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产业带动、区域贡献)等。
三、配置要求
1.根据《天津市北辰区新能源专项规划》(2023年—2025年)对我区坑塘沟渠光伏资源分析结果,项目公司需在北辰区区域范围内选择项目进行申报,整体光伏开发容量不低于300兆瓦。
2.参与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需应用先进智能技术设备,打造示范标杆项目。企业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意向。
3.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需在北辰区成立独立法人单位,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4.项目符合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
四、注意事项
1.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取消申报资格。
2.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存在作假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严禁以任何形式倒买倒卖指标和项目,一经发现,作废相关资格。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30分,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