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东省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明确,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除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不影响其原建筑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应不影响人员避难逃生和灭火救援。相关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其中具有特殊楼梯间的居民楼,在楼梯间上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点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米(最高点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光伏组件覆盖范围不能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
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同步对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进行改造的,改造的部分涉及规划管理许可事项的,应当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高度超过上述规定的,确属设备需要且无替代方案的,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审核后,应按建筑物改扩建(加层)事项要求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公告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依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22〕2号)规定,现就《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群众等社会公众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起草单位提交意见。发布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附件: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单位: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66-3928890 邮箱:ldsnyg@126.com
地址:罗定市兴隆二横路6号
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