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8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雨湖区鹤岭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群力村、立新村。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2日。
详情如下:
日期:2024-02-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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