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8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19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
文件如下:
关于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1943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19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