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对加快推进规模化开发促进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函》,文件指出,要强化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地热能等领域规模化开发力度,整体谋划,分批实施,加快全省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开发规模持续扩大,建设一批新能源基地项目,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7500万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比例突破50%。新能源产业规模迈上2000亿新台阶,培育引进10家左右业内有影响力的引领型企业,建设1至2家国家级验证平台及创新平台。
具体来看,要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在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周口、南阳、信阳、驻马店等资源禀赋较好的省辖市,加大统筹力度,集中调配资源,重点推进。原则上规模化开发项目总规模(含风电、集中式光伏)不低于50万千瓦,场址资源相对集中,分布于同一省辖市内,原则上用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集中汇流接入电网, 一次规划、分年度纳入省级开发方案。
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公共基础设施等产权清晰、面积充裕、就地消纳条件较好的屋顶资源,加快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建设,结合屋顶资源产权情况,合理确定牵头开发企业,编制整体开发方案,明确开发规模和时序。以自发自用为主模式,推动“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建设,电量就地就近消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文件还提出,加大重点项目绿电保障,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超百亿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力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产业集群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其结合自身需求参与新能源规模化开发。
加快风电核心零部件,钙钛矿/晶硅叠层、异质结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新型储能,氢能等产业发展,对相关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支持其参与新能源规模化开发。
推动煤电与新能源开展实质性联营,投资新建清洁高效煤电机组的,支持其按照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统筹谋划煤电场址周边新能源规模化开发。
文件还提出,优化现有“项目库+年度开发方案”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各地依托省新能源项目管理平台,复核前期库、储备库内项目建设条件,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加快整合,优先推进。设立绿色通道,为规模化开发项目申报创造便利条件。发挥年度开发方案指挥棒作用,引导相关地市和骨干企业主动整合资源,重点保障规模化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各批次开发方案中规模化开发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