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11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42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6条。地方出台政策36条,安徽、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上海、四川、天津、西藏、浙江21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1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2894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集中式光伏61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714万千瓦。
11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指出,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11月份,地方共有21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36条。
其中:
光伏建设指标(1条):湖北1条;
光伏补贴(2条):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1条;
光储/源网荷储(6条):四川、贵州、山东、内蒙古、江苏溧阳市、上海各1条;
BIPV(3条):上海、河南焦作市、山东济南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14条):河北2条,安徽、安徽无为市、河南、温州市瓯海区、浙江平湖市、浙江苍南县、山东菏泽市、内蒙古、福建、天津、辽宁、江西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3条):内蒙古2条,宁夏1条;
其他政策(7条):广东深圳光明区、广东、山东、吉林、四川巴中市、西藏、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各1条。
光伏建设指标
11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的政策1条。
湖北下发2023年度新能源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共有100个,总容量9.1GW。其中76个项目入选,规模为6.86GW,24个项目因不符合条件,暂不安排。
光伏补贴
11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2条。
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发文,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产权方各5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光储/源网荷储
11月份,涉及光储政策6条。
其中,四川发文,对2023年7月20日后核准或备案的单独开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配置新型储能。贵州发文,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
江苏溧阳市发文,对业内知名企业来溧投资,经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项目,给予投资主体0.1元/千瓦时补助,补贴项目一年发电量,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BIPV
11月份,涉及BIPV政策3条。
其中,上海发文,安排经审核通过2023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合计1752.51652万元。
光伏项目管理
河南发文,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黄色、红色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待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
辽宁发文,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评估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对于已建成和已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
江西发文,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内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但不应将预警信息作为限制项目开发的依据。
浙江平湖市发文,光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备案容量施工,严禁私自增容。
11月国家政策公告一览
11月地方政策公告一览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